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系经济理论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87年至1989年在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第二学位。2006年毕业于
中国矿业大学,获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2年在中国矿业大学任教。
1992年至2017年在
山东工商学院(现山东工商学院)任教,先后任文法系法律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副院长、山东工商学院副院长、院长,
山东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
2017年2月28日,刘全顺在
济南市逝世,享年55岁。遗体告别仪式于2017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
济南市殡仪馆(
天桥区粟山路27号)第一告别厅举行。
1.曾主编《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
经济法概论》《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新编经济法教程》等,参编其他法学论著多部。
3.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有:1999年山东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200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完善地方行政征税权的配置与山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研究》、2005年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行政组织法研究》以及横向科研项目内蒙神东煤炭集团《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战略研究》、矿集团《企业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