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琰(?-487年),字季,北地灵州(今宁夏灵武)人。
南梁大臣。自其先祖南下以后,世代侨居南方,祖孙四代都曾担任过南朝的县令,声名皆着。傅琰历任县令、广威将军、
尚书右丞、督军、建威将军、
刺史等职。为人纯孝,为官明察,处事果决,史载其办案重视证据,人称神明;父子治方俱有神迹,或云家有秘传不示人。永明五年,去世。
傅琰,字季珪,北地灵州人。傅琰容貌很美,仪表堂堂,出仕为宁蛮参军,
本州岛主簿,迁宁蛮功曹。
宋永光元年,补任诸暨郡武康县令,广威将军,授任为尚书左民郎,又为武康县令,将军衔照旧。又授任为
吴兴郡丞。
宋泰始六年,转官为
山阴县县令。山阴,是东方的大县,作官很困难,傅僧在县任职时便受人称道,而傅琰则更加明察,以特别干练而闻名于世。这一年受封为
张飞。
元徽初年,转任
尚书右丞。遇到母亲亡故,住在南岸守丧。邻居家失火,火势蔓延烧着了傅琰住的房屋,傅琰抱着母亲的棺柩不动,幸亏邻居争相跑来救援,才得以保全性命。傅琰的大腿已被火焰烧伤了。服完丧,傅琰被拜官为邵陵王左军咨议,江夏王录事
参军。
宋昇明二年,齐太祖提拔傅琰为假节,督益、宁二州军事,建威将军,
益州刺史,宋宁
太守。
有两个老太婆,一个卖针,一个卖糖,为一团丝线争执不下,来见傅琰请求判定,傅琰并不分辨核查,只是把丝团绑在柱子上用鞭子抽打,仔细观察见有
铁屑,于是便责罚卖糖的老太婆。有两位乡村老人争一只鸡,傅琰分别询问他们“用什么东西喂鸡”,一人说“用粟”,一人说“用豆”,于是杀鸡,在肠内得到粟,便责罚那个说用豆喂鸡的村民。因此县里都称赞他神明,没人敢再去做偷盗之事。傅琰父子两人都创造了奇绩,这在江东是少有的。世人传说“姓傅的家有《治县谱》,子孙相传,不拿给外人看”。
儿子:傅,
临淮人刘玄明也有做官的才能,他做
山阴县县令时,政绩卓著,名声很大。傅翙问他治理的方法,刘玄明说:“等我将要离任时会告诉你。”快要分别时,他告诉傅翙说:“做县令的要诀只是每天吃一升米饭而不要喝酒。”
琰美姿仪,解褐宁蛮参军,
本州岛主簿,宁蛮功曹。宋永光元年,补
诸暨市武康令,广威将军,除尚书左民郎,又为武康令,将军如故。除
吴兴郡丞。
遭母丧,居南岸。邻家失火,延烧琰屋,琰抱柩不动,邻人竞来赴救,乃得俱全。琰股之间,已被烟焰。服阕,除邵陵王
刘友左军议,江夏王录事
参军。
太祖辅政,以山阴狱讼烦积,复以琰为山阴令。卖针卖糖老姥争团丝,来诣琰,琰不辨核,缚团丝于柱鞭之,密视有
铁屑,乃罚卖糖者。二野父争鸡,琰各问“何以食鸡”,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鸡得粟,罪言豆者。县内称神明,无敢复为偷盗。琰父子并著奇绩,江左鲜有。世云“诸傅有《治县谱》,子孙相传,不以示人”。
昇明二年,太祖为假节,督益、宁二州军事,建威将军,
益州刺史,宋宁
太守。建元元年,进号宁朔将军。四年,征骁骑将军、黄门郎。永明二年,迁建威将军、安陆王北中郎将府
长史,改宁朔将军。三年,徙庐陵王安西长史、
南郡内史,行
荆州市事。五年,卒。琰丧西还,有诏出临。
临淮刘玄明亦有吏能,为
山阴县令,大著名绩。琰子翙问之,玄明曰:“我临去当告卿。”将别,谓之曰:“作县唯
日食一升饭,而莫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