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聚钰,字孟完,1913年2月5日生于
湖南省衡山县,1932年
复旦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毕业。历任
湘桂铁路会计科长兼湘桂线区司令部参议,桂林金城银行副经理,中央信托局杭州分局经理,1949年到台湾后,历任台湾“中央信托局台湾分局”人寿保险处经理、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是
中国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常委。
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仍在学的赵聚钰曾组义勇军参与该战役。之后则转任军公职,
中日战争期间先后于
湖北省建设厅、军委会审计厅服务,战争结束后则进入中央信托局,担任杭州分局经理。
1949年,国民党政府播迁来台之前,曾命令
中央银行总裁
俞鸿钧将
上海市的黄金准备金移往
基隆市,其中,赵聚钰是否有参与尚需客观史料证据。根据统计,三次货运的数量计有黄金2,775,358两、
银元1520万枚、美元1537万元,总价值约5亿美金。除此,随后担任台湾分局经理兼中央存台剩余物资处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他,也协助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广州市等地的中央政府人员、外汇移转台湾。
1949年去台湾。后定居。在台初期仍任职于台湾
金融业,历任“中信局”台湾分局经理,人寿保险处经理。后入
中国国民党陆军步兵学校、“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八期及“国防研究院”学习。结业后,出任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称台湾地区行政机构退辅会)秘书长兼副主任委员,后升任主任委员,于退辅会主委任内退休。
赵聚钰是台湾军人保险的开创者。赵聚钰曾任“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信托局”分局经理。任职“中央信托局”期间,赵聚钰奉
蒋介石父子之命,创办团体健康保险、军人保险及公务人员保险制度。
军人保险开办之初,很多军人不清楚军保有什么用处,发现薪饷当中“无缘无故”被扣掉了一些钱,心里很不舒服,群起责怪赵聚钰克扣薪饷,赵聚钰平白受谤,还是毅然筹办下去。办完军人保险,赵聚钰还接着办理
中国国民党党员保险(国民党党务工作人员保险),及公务人员保险。
不论是军保、党保、公保,从账面上乍看,都是十分花钱的制度,不少财政部门的官员极力反对,都说那是亏本的事,赵聚钰回答这些反对者说:“这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环,即使亏本亦在所不惜。”赵聚钰能贯彻军保政策,主要也是有两蒋父子在背后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