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男,汉族,1957年9月生,山东沂水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74.03-1977.03
浙江省武义县桃溪滩乡公社知青
1977.03-1980.03 浙江大学化工系高分子化工专业学习
1980.03-1992.01 浙江省衢州化学工业公司电化厂调度员、调度室副主任、烧碱车间副主任,电化厂副厂长、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2.01-1996.01 浙江化工厂副厂长兼
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6.01-1996.08 浙江省
石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6.08-1997.04 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4.09-1996.12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研究生班
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7.04-1997.09 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1997.09-1998.07 浙江省
巨化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委员
1998.07-1998.09 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
1998.09-2000.02 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衢州市委常委
2000.02-2003.02
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其间:2002.03-2003.01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2-2006.03 浙江省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3-2008.0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6.11
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8.01-2008.04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8.04-2011.01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2011.01-2013.04 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4-2016.02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16.02-2016.07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6.07-2016.09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6.09-2016.11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6.11-2018.03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8.03-2018.08 江西
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8.08-2018.10 江西省委书记
2018.10-2021.10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10-2022.01 十三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01-2023.03 十三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03-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刘奇同志任江西省委书记。
2018年8月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奇辞去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18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刘奇为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刘奇同志不再担任江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任命刘奇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月1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奇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