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历任解放军坦克七师卫生员、秘书、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2011年10月14日上午,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因造假,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
陈国荣接任。
2004年2月任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巡视组副组长(期间: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11年10月15日,《
临汾日报》报道,“经省委常委会议10月14日上午研究决定,
陈国荣同志任临汾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免去沈庆华同志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
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此前有网帖爆料,沈庆华“13岁
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而根据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入党需年满18周岁。有网民称,其赴沈庆华老家
大名县红庙乡北堤村实地探访时,有数名村民称沈1950年出生,实际上已满61岁。
10月13日,山西日报刊登文章《触碰组织人事纪律“红线”必查 我省加强对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该文透露,“就近期反映某市纪委书记沈某出生年月的问题,省委组织部与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