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南省郑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郑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郑州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权
(一)执行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
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
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至2024年9月
政府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
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市长热线和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和政务值班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或参与全市重大活动的筹办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工作。
(十二)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社会公共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建局
市住房保障局
市城管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健委
市退役军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保局
市国防动员办
市文物局
市园林局
市金融局
市物流口岸局
市政务办
直属事业机构
郑州公积金中心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派出机构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历届市长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27日
办公地址
获得荣誉
2020年9月,郑州市政府荣获“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合作交流
2023年3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