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城县是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
冀州之域,殷商系内地,周称凡国,共国,周厉王十六年,共国君
共伯和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是为元年(前841年,为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春秋属卫,
战国归魏,秦属
三川郡,
西汉,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
山阳县。
隋开皇六年(596年),共县,山阳县两县改置共城县,治所在今河南
辉县市。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
河平县。
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
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