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
1906年成立的国家二级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位于福州市湖东路,是综合性省级公共图书馆,是福建省古籍保护中心暨文化共享工程中心,是国家二级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的前身是清光绪三十年(1906 年)峰课士馆附设的图书馆;1911年2月迁到越山书院旧址,取名福建图书馆;1913年改馆名为福建公立第一图书馆。1952年改为福建省图书馆。
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图书馆湖东路馆舍面积2.38万平方米、正谊书院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有18个机构部门;馆藏纸质文献382万册(件)、电子图书315万册,数字资源库64个。
历史沿革
晚清时期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福建省图书馆的前身福州峰校士馆(一作课士馆)附设的图书馆创建。
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又作五月),迁越山书院旧址,取名福建图书馆,成为独立的全省性的公共图书馆,隶属福建提学使司学务公所。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迁东街教育会会址。
民国2年(1913年),移至正谊书院旧址。
民国3年(1914年),改馆名为福建公立第一图书馆。
20世纪20年代初,馆舍驻兵,藏书遭劫。后馆舍又充作教育厅厅址,馆务停办。
民国17年(1928年)10月,在原址筹办省立图书馆。
民国18年(1929年)元旦,恢复开馆,定名福建公立图书馆;4月,参加中华图书馆协会;8月,更名为福建省立图书馆;9月,发起和组建福建图书馆协会,主持协会活动。
民国25年(1936年)12月,兼设民众学校,由馆员执教。
民国27年(1938年)春,迁沙县区,在永安市设流通书站。
民国34年(1945年)11月,迁回福州东街原址。
建国之后
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福州市,省军管会文教部接管福建省立图书馆。
1952年,改名福建省人民图书馆。
1953年,正式命名为福建省图书馆。
1978年,馆舍面积扩大为10998平方米。
1999年11月,新馆奠基。
1995年10月,新馆建成使用。
2018年6月,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7年底,福建省图书馆馆藏图书344万册(件)、电子图书272万册、电子期刊3.5万种,数字资源库64个;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并为读者提供全天24小时网上服务,建有50个分馆。截至2008年底,福建省图书馆馆藏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等地出版物3万多种,中文古籍和地方文献近40万册(其中线装古籍约占全省现藏古籍的1/4,善本约占全省现藏善本的1/2以上)。
支撑保障
福建省图书馆已经建立起包括文献借阅、信息咨询、计算机检索、多媒体阅览、internet国际互联网站、电脑培训、专业教育、数据库开发、视听与缩微服务等比较完善的现代化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国内外网上资源共享。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5年3月,福建省图书馆(含少儿馆)共有人员编制275个,在职员工228人。
机构部门
截至2018年6月,福建省图书馆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安全保障中心、采编中心、文献信息服务中心、特色文献服务中心、现代技术中心、教育研究协调中心共8个机构部门,并有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共1个直属机构。
研究开发
开发成果
截至2017年3月,福建省图书馆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有“基于云计算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研究与应用”项目获文化部“第四届创新奖”;文化部创新奖课题“运用现代技术联合建设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的模式研究”、国家科技提升计划课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传输体系建设研究”和“‘一带一路’文化共享机制及演示系统”顺利通过专家验收并应用于实际;《福建省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列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顺利出版;《册府掇英——福建省图书馆藏珍品集萃》获“第十五届华东地区古籍优秀图书奖”二等奖,《福建省图书馆百年纪略》获第二十六届华东地区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图书评选二等奖。
期刊成果
《福建图书馆学刊》于2018年6月创刊,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图书馆学期刊。主要刊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图书馆工作实践探讨、图书馆事业发展与侨乡图书馆建设、闽台地方文献等方面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和相关报道,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
机构荣誉
截至2017年6月,福建省图书馆获得了“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2-2016年)”、“公共图书馆一级馆(第五届)”、连续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等60多项荣誉。
文化传统
使命愿景
使命:知识导航,阅读引领,文化教育,文明传承
愿景:成为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化高地
文化活动
据2019年2月图书馆官网显示,福建省图书馆开展“闽侯县图书馆大学堂”、“东南周末讲坛”、“2019年迎新春“诸事如意·猪年折猪”折纸活动”、讲座等活动。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 开馆时间
借阅指南
• 办证指南
读者证功能
申办对象
凡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军人证、护照等)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福建省图书馆读者证。
办证步骤
• 借阅制度
凡持有福建省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根据不同的借书押金,可享受相应的文献借阅服务功能。
一.外借期限
1.书刊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2.光盘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二.借还方式
⒈前往省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借还手续;
⒉使用省图馆内自助借还书机办理书刊借还手续;
⒊可在福建省图书馆分馆及汽车图书馆办理。
温馨提示: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光盘,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借书后请认真核对打印清单上的书名、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并保管好借书清单,以便日后核实。
三.续借方式
⒈在福建省图书馆总馆或分馆办理文献续借手续;
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有超期未还文献;未缴纳超期滞纳金;读者证号、密码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等。
五.文献预约
1.文献在借出状态时,方可进行预约;
2.每人每次可预约1册文献;
3.被预约的文献归还后,通知读者前来借阅,并保留7天;
4.办理预约可通过图书馆服务台、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
六.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1.请按期归还文献。图书、期刊超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0.10元超期费,最高限额为每册10元;光盘超期归还每天每件收取1.00元超期费;
2. 请爱护文献资料。如果发生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文献无法修补,按遗失处理;
3.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凡遗失所借文献,应以完全相同的版本文献或经同意后用新版(修订版)文献抵赔;如无法抵赔的,按原文献价格的1-10倍但不低于20元赔偿。外借随书光盘遗失或损毁,每盘赔偿10元。
4.故意损坏或偷窃文献资料按《福建省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参考资料
文化艺术志.福建省情网.2019-02-10
福建省图书馆概况_闽图概况_.福建省图书馆.2018-07-29
馆藏资源.福建省图书馆.2019-02-10
福建省图书馆机构设置及基本职能.福建省图书馆.2019-02-11
福建省图书馆“十三五”规划.福建省图书馆.2019-02-11
活动列表.福建省图书馆活动发布中心.2019-02-11
办证指南.福建省图书馆.2019-02-13
借阅服务.福建省图书馆.2019-02-1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晚清时期
民国时期
建国之后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支撑保障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机构部门
研究开发
开发成果
期刊成果
机构荣誉
文化传统
使命愿景
文化活动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借阅指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