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继新
中国体育战略委员会委员
宋继新,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辽宁抚顺人,法学专业博士,教授。曾任吉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0月12日,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77年——1982年,东北师范大学体育系读大学本科;
1982年——1986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任教教师;
1986年——1989年,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
1989年——1994年,吉林工业大学体育教研部主任;
1994年——2003年,吉林体育学院院长(2002年—2005年,吉林大学攻读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
2003年——2011年04月,任吉林省体育局常务副局长。
2011年04月——2015年07月,吉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5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消息,吉林省纪委宣布:吉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继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5年7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宋继新的吉林省体育局局长职务。
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12日,经吉林省委同意,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继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宋继新对吉林省体育局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负主要责任;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宋继新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继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察厅报请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此前,宋继新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社会兼职
中国体育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国滑冰协会副主席;国家教育部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训练专业委员会常委;广州体育学院、辽宁师大体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体育人文社会学),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
科研成果
1993年和2001年分别获两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负责人);完成国家课题两项、省部级课题三项(第一负责人);
1999年出版一部国际上少有的《竞技教育学》专著;论文《创建竞技教育理论新体系》在波兰第3届国际奥运会科学大会发表,并得到许多国内外学者的好评。发表论文60余篇。
人物荣誉
1995年被国务院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贴);
1996年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优秀青年体育教师;
1999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体育科技先进工作者;
2001年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主讲教授;
2002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2003年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精品课”教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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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免去职务
开除党籍
社会兼职
科研成果
人物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