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之先
清朝官员
马之先,辽东金州卫(今辽宁大连)人,汉军镶蓝旗人。顺治初年以诸生任昌平区知州,后历官江西省巡抚,川陕总督兵部尚书。先后在终南山,楚陕川边地破“土寇”王才部及李自成余部郝永忠等。顺治帝十四年卒。
人物经历
顺治元年(1644),以诸生授昌平知州。顺治二年(1645),迁山西太原府知府。顺治三年(1646),迁河东道。顺治四年(1647),授湖广按察使。
顺治七年(1650)三月,迁湖广布政使。七月,陕西巡抚。土寇王才据终南山肆掠,马之先遣游击陈明顺等自子午镇进剿,王才窜走,败之高关峪,又败之化羊峪,获王才。河南省贼何柴山,溃走陕西省,入土贼程福亮营,马之先招降程福亮,擒何柴山,又剿贼孙守金、唐珍玉等,余寇悉平。
顺治十一年(1654),李自成馀党刘二虎、郝永忠等侵入陕西境,马之先与汉兴总兵赵光兴发兵三道迎击,贼败入竹山县,据小广峪寨,我兵合围奋剿,覆其巢,阵斩伪总兵傅奇。十月,迁宣大总督。题改阳和府仍为阳和卫,修大同府城如制。
顺治十三年(1656)五月,疏言大同市民贸易专用钱,故徵粮银钱兼收成规已久。若遵部文尽徵银,於民不便,请酌徵钱配兵饷,部议从之。寻调川陕总督,命加兵部尚书衔。六月,入觐,赐冠服、鞍马,上谕之曰:“尔以素望,堪任斯职,故行特简。尔受事后,务实心供职,兴利除害。陕西省乃天下咽喉要地,尔须较前任总督孟乔芳,倍加勤慎,方克有济,毋使天下谓朕不知人也。”九月,疏报流贼张献忠余党冉秉乾等投诚,请照例安置,报闻。
顺治十四年(1657),卒,谕曰:“马之先久历岩疆,劳殒身,深可悯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赐祭葬如例,谥勤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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