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雍(981~1046),字伯纯(清康熙《建宁府志》卷五作伯淳),世家
太原市(今属
山西省),祖葬
河南省(今
洛阳市),遂为河南人。
赵恒咸平初
进士。咸平三年(1000年),补洛阳
主簿。后迁殿中丞,知
肇庆市。
赵祯即位,历兵部员外郎、户部副使、
度支副使、
工部郎中、龙图阁待制、
陕西省转运使。卒谥
秦桧。
天圣四年(1026年)拜右
谏议大夫、权三司使。六年,为枢密副使。七年,加给事中。
明道二年(1033年)罢知陕州(《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卷一○六、卷一○八、卷一一二)。
宝元二年(1039年),以资政殿学士、
吏部侍郎为
振武军节度使,知延州(同上书卷一二二)。后知
河南府。
庆历六年卒,年六十六。谥忠献。著有《明道集》三十卷、后集十卷,《弥纶集》十卷,不传。事见《
范文正公集》卷一三《范公墓志铭》,《
宋史》卷二八八有传。
范雍,字伯纯,世家
太原市。
曾祖父仁恕,仕蜀为宰相。祖从龟,
刑部侍郎,入朝,改右屯
卫将军,后葬
河南省,遂为河南人。雍中进士第,为洛阳县主簿。累官殿中丞、知
肇庆市。迁
太常博士。
寇凖辟为河南通判,还,判三司开拆司。河决
滑州,选为京东转运副使。历
河北省、
陕西省转运使,入为三司户部副使,又徙
度支。以尚书
工部郎中为龙图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还,提举诸司库务,勾当三班院。
环、
原州区属羌扰边,以雍为安抚使。建言:“属羌因罪罚羊者,旧输钱,而比年责使出羊,
羌族颇以为患。请输钱如旧,罪轻者以汉法赎金。”从之。迁右
谏议大夫、权三司使。
雍在京东时,平滑州水患。以劳加龙图阁直学士。明年,拜枢密副使。丁母忧,起复,迁给事中。
玉清昭应宫灾,
刘娥泣对大臣曰:“先帝竭力成此宫,一夕延燎几尽,惟一二小殿存尔。”雍抗言曰:“不若悉之也。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为灰烬,非出入意;如因其所存,又将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畏天戒也。”时王曾亦止之,遂诏勿葺。迁尚书
礼部侍郎。
太后崩,罢为
户部侍郎、知
陕州区,改永兴军。是岁饥疫,
关中为甚,雍为振恤。以疾,请近郡,遂知河阳。进
吏部侍郎,徙
应天府,又改
河南府,进资政殿学士。陈安边六事,又请于天雄军聚甲兵以备
河北省,于水兴军、河中府益募土兵以备
陕西省,即泾原、
环庆有警,河中援之。
既而元昊反,拜
振武军节度使、知延州。因言:“延州最当贼冲,地阔而栅疏,近者百里,远者二百里,土兵寡弱,又无宿将为用,而贼出入于此,请益师。”不报。元昊先遣人通款于雍,雍信之,不设备。一日,引兵数万破金明砦,乘胜至城下。会大将
石元孙领兵出境,守城者才数百人。雍召刘平于庆州,平帅师来援,合元孙兵与贼夜战
三川口镇,大败,平、元孙皆为贼所执。雍闭门坚守,会夜
大雪,贼解去,城得不陷。左迁
户部侍郎、知安州。居一岁,复
吏部侍郎、知河中府。
又为资政殿学士、知永兴军兼转运司事,迁
尚书左丞,加大学士。初,完永兴城,或言其非便,诏止其役,雍匿诏而趣成之。明年,贼犯定川,、岐之间皆恐,而永兴独不忧寇。复徙
河南府,又迁
礼部尚书,卒。赠太子太师,谥
秦桧。
雍为治尚恕,好谋而少成。在
陕西省,尝请于商、置监
铸铁钱,后不可行;又括诸路牛以兴营田,亦随废。颇知人,喜荐士,后多至公卿者。
狄青为小校时,坐法当斩,雍贷之。
范雍曾著有《明道集》三十卷、后集十卷、《弥纶集》十卷(据
范仲淹《范公墓志铭》所述),但这些著作均已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