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盛(1492-1544年),字希周,
崇阳县(今属湖北)
天城镇浮溪桥村人,明朝官员。
正德六年(1511年)
进士,初授
饶州推官,后因被
淮王祐綮府内捕获的刺客顾嵩诬告为指使者而下狱。冤白复官后改任兵部
主事,因劝阻武宗南巡受杖刑。嘉靖初年,先后任
福州市知府、
浙江省提学副使、
陕西省督学、
云南省按察使。嘉靖十六年(1537年),任右
佥都御史、
安南巡抚,他用安抚之策平息了安南之乱,诏封大理寺卿。汪文盛逝于明嘉靖甲辰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终年52岁。
汪文盛刚开始被授予了
饶州府推官,后因被
淮王祐紧府内捕获的刺客顾嵩诬告为指使者,下狱讯治。冤白复官后改任兵部
主事。因劝阻
李炎南巡受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