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君贵,男,1964年2月出生于
湖南省邵东市,
汉族。现任教于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职务。他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仲裁法学。
申君贵于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期间获得法学
学士。随后,他在同一所学校继续深造,于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攻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业的硕士学位,并成功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申君贵的职业生涯始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的教学岗位,他曾在该校担任讲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并兼职于
重庆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1996年5月,他离开西南政法大学,转而成为广西国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并曾担任该所的副主任。在此之后,他还曾在
广西大学法学院、
重庆社会科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等地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自2005年起,申君贵在湖南
湘潭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并指导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起,他加入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继续其学术事业。
申君贵在其学术研究中提出了多项重要观点,包括建议废除
中原地区的陪审制度,认为我国的证据制度应称为“法定确认”,并提倡在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一系列基本原则,如公正至上、程序优先、以人为本等。此外,他还主张建立司法独立原则和审判程序公正原则,强调刑事诉权的重要性,并首次提出建立我国刑事诉讼管辖异议制度。申君贵还就特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发表了深入的研究,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追诉时效超期适用程序等,并主张建立完备的单位犯罪案件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