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
天津市机构改革中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五)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市监狱管理、
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
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
法律援助、司法鉴定、
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
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