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列日涅夫主义(BrezhnevDoctrine)又称勃列日涅夫学说,指在1968年侵略
捷克斯洛伐克前后,由
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制定的一整套苏联对外扩张的理论。该理论采取进攻性战略,主要包括:军事上以
美国为主要对手,战略重点在欧洲,将过去追求的苏美合作主宰世界改为力求取代美国,称霸世界,在苏联及华沙条约成员国内,推行的一套对外扩张和对东欧
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思想和政治控制的理论。该主义虽然以
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命名,但实际上是当时掌握苏联
意识形态宣传大权的“
米哈伊尔·苏斯洛夫”苏斯洛夫的“成果”。
这是
苏联1968年8月入侵
捷克斯洛伐克以后,西方制造的一个名词,认为苏联共产党领导人勃列日涅夫是这一思想的代表,因而得名。“布拉格事件”后,为了替自己的侵略行径辩解,勃列日涅夫抛出了所谓“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有限主权论”和“国际专政论”等理论。
1968年11月
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在
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当某个
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转向复辟
资本主义方向的时候,当出现了对这个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威胁、对整个社会主义大家庭安全的威胁的时候,这就已经不仅仅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问题了,而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共同的问题和关心的事情”,苏联就有权对这个大家庭成员采取军事行动。
苏联报刊也大肆宣传,“
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权”,而一国的主权是“有限度的”,以苏联为首的“
社会主义大家庭”有权“决定”大家庭成员的“命运”,其中“包括它的主权命运”等,这就是所谓的“有限主权论”。
根据这一理论,除“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家长”——苏联以外,任何一个
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都是有限的,谁要试图抛弃苏联模式,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都是苏联所不能允许的,苏联必须加以干涉。
与此同时,苏联当权者还认为,“历史的发展将提出这样的任务:把
无产阶级专政从“一国性的专政”变成“国际性专政”。
此外,
苏联领导人还宣称,在世界上“存在着
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离开了这些共同规律”就是“离开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意味着“社会主义成果的丧失”。如果哪里出现了这种情况,苏联决不会袖手旁观,就要向“兄弟国家”提供“一切援助”。这里所说的“共同规律”,显然是指苏联模式和苏联经验。后来人们把“有限主权论”、“社会主义
大家庭论”、“国际专政论”和“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论”等理论,统称为“勃列日涅夫主义”,作为对
苏联贴着“社会主义”、“
国际主义”标签的
霸权主义理论的一种概括。
①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即
社会主义国家属于一个大家庭,不允许其他势力将一个国家从社会主义大家庭分裂出去。
在
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的领导下,苏联的大国
沙文主义逐渐演变成
霸权主义。苏联不但把自己推行
社会主义的模式强加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干涉别国内政,还不惜动用军事手段来推行这种干涉。1968年苏联入侵
捷克斯洛伐克镇压
布拉格之春,不久勃列日涅夫就推出了其有限主权论,为其侵略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作辩护。1979年,在阿富汗亲苏政权倒台后,苏联又出兵侵略阿富汗。
1968年11月,
罗马尼亚共产党领导人
尼古拉·齐奥塞斯库指出“限制或放弃华沙条约某一成员国的主权的理论(即有限主权论)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准则”。
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于1985年3月11日在苏共中央非常全会上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国防会议主席。他实际上成为
苏联的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上台后,提出新思维,摒弃了勃列日涅夫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