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泽君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987年5月后,任省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科员(其间:1986.09-1989.07在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
学士);
1995年9月后,任省政协主席(郭荣昌)秘书兼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6.09-1999.07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2000年2月后,任中共增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09-2005.06在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6年5月后,任中共增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6月提任
广州市正局级);
2016年3月19日,
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泽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进行权色交易;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朱泽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泽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8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