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刑法学》是由
陈兴良撰写,于2009年由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该书介绍了一种基于判例的法理,从判例中引申出来的
刑法学理论。
《判例刑法学(套装全2册)》阐述的是一种依存于判例,并从判例中引申出来的法理。判例成为《判例刑法学(套装全2册)》的基本线索,以判例为载体,对刑法重大问题进行个案性的考察,进而对司法过程的思维方法进行学理上的评判。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判例刑法学(套装全2册)》之所谓判例刑法学。
陈兴良,1957年3月21曰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
学士,同年考入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
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
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
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八选教育部文科首批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
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