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学军,男,1975年8月出生,安徽黄山人,中共党员,民商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法学副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1997年7月毕业于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获史学
学士。2000年7月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10月起在
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出站。2000年7月硕士毕业后留西南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7月晋升讲师,2003年9月起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主任。2004年6月破格遴选为硕士生导师,2004年9月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5年1月作为人才引进,调入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兼任
西南政法大学和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级干部、研究室审判员、民三庭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宁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9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年6月,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宁波市镇海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6月29日,
杭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洪学军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专业成就
2004年被评为
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05年“面向21世纪的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分别获
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
一等奖。至今出版教材1部,专著2部,其中个人独著1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或主研省部级和市级课题5项。
主要论文
论文
1、“析缔约过失责任”《现代法学》2000年(专)。
2、“人之主体性存在――一种关系性的阐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3、“论不当得利之无法律上原因” 《现代法学》2002年(专)。
4、“公司资本制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重庆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5、“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及其构成研究――兼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
6、“无因管理的类型化及类型化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探索》2003年第1期。
7、“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研究”《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8、“论不法原因给付”《河北法学》2003年第3期。
9、“无因管理制度研究”《池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10、“物权行为若干基本问题的哲学省思” 《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11、“
民法的
本体论思考”《
政法论丛》2003年第5期。
12、“论自然债务”《
辽宁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13、“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研究”《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1期全文转载)
14、“论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一种体系化取向的民法学考察”《法律科学》2003年第6期。
15、“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法律重构”《现代法学》2003年(专)。
16、论信息之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中国教育改革》(香港)2004年6期。
16、论信息之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中国教育改革》(香港)2004年6期。
17、非债清偿的法律构成及其法律效果研究《
政法论丛》2004年4期
18、“建设用地使用权立法若干具体问题研究”《
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
19、“论不法原因给付”《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20、“非债清偿研究”《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卷。
21、“物尽其用与物权公示”《
人民法院报》2005年5月30日。
22、“关于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几点反思”《三江论坛》2005年第6期。
23、“民事行为有效推定论”《宁波法学》2005年第2期。
24、“保险条款类型化规则:困境与出路”《
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25、“论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法律重构”《浙江法学》2006年第1期。
26、“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变革”《浙江审判》2005年第8期。
27、“物尽其用与物权立法——关于我国物权法草案的宏观思考”《学术交流》2006年第1期。
28、“民事行为有效推定规则的法律构造及其运用”《现代法学》2006年第4期。
29、“公司法修改对银行债权保护的影响及其应对” 《上海金融》2006年第9期。
30、“借鉴、反思与重构——也谈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报》2006年8月21日。
31、“公司法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政法论丛》2006年第4期。
32、“《分权与制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研究》《法学》2006年第9期。
著作
1、《民法学》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2、《民法通则精要与法律依据指引》
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
3、《不当得利制度研究——一种系统的结构功能理路》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
课题
1、参研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与物权法研究”,2002年11月立项。
2、参研教育部课题“中国农村地权改革研究”,2002年12月立项。
3、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点课题“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研究”,2004年5月立项。
4、博士后研究课题“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004年10月立项。
5、主持
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企业组织结构优化的目标、路径选择与政府行为” ,2005年4月立项。
6、主持宁波市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关于开展审判业务指导工作的调查与思考”,2006年6月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