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会是经广东省经贸委同意并报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而于于2006年9月5日成立,受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广东省经贸委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以广西籍在粤人士的各类企业和广西籍驻粤企业为服务对象,由个人、企业自愿参加的自律性、非盈利性、行业性组织,属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商会主要是以桂籍在粤投资、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管理的人士为主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现有会员企业300多家,主要分布在
广州市、
东莞市、深圳、
珠海市、
佛山市、
中山市、
江门市、
清远市等地,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据不完全统计,在粤的大小桂商企业有3万多家,已成为
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当前,广东正处在经济转型的重要发展阶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正面临着空前的大好发展时机,新的机遇和挑战令广大桂商对谋求更大作为怀着强烈的愿望。根据两广政府签订的全面加强合作协议中提出互建商会的构想,以及在粤桂商的迫切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把筹建广西商会视为使命,并将其引领两广社会经济建设。广东省广西商会与会会员认为,他们在“团队打拼、合作发展”的道路上迈开了坚实的第一步,一个属于桂商的时代曙光呈现。
广东省省广西商会为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团体会员和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团体会员,与广东省60多家商、协会建立了共同的信息平台和亲密合作机制,帮助会员立足广东、融入广东、做强于广东。商会建立的网站与广东省70多家商、协会网站链接,商会每月编发会刊《桂商情怀》,固定读者多达数千名。商会还与中央及广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澳等地区近30家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宣传广西投资环境、宣传商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东省广西商会热情欢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工作,欢迎广大在粤桂籍企业家参加商会,共同驾驶“桂商航母”迎战商海的惊涛骇浪。
商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遵守宪法、法律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自愿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建设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繁荣地方经济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诚信服务为理念,协助企业沟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为会员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相互之间的联系、了解与合作,提高业务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在粤桂商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桂商形象;充分利用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缘和人文优势,促进两地商品、资金、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的融通和交流,拓展两地的经贸合作与交流,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1、提供政府政策动态和行业指引2、依法保护会员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3、协调会员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4、参加本会主持的有关政府或行业组织的公共活动5、参加本会年会活动6、参加本会举办的联谊活动7、赠送本会主办的《广东省广西商会简报》8、在本会会刊和网站刊登企业信息9、广东省内各地市投资项目信息咨询10、企业项目计划及商务公共活动咨询11、企业招商引资信息咨询12、国内企业产品会展活动信息咨询13、国外考察、培训、会展活动信息咨询14、金融系统资讯和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咨询15、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种必要的证明,协调各种社会关系.
1、会员单位社会公共形象和企业文化的全面策划宣传2、会员单位战略发展规划、文化理念及品牌建设等策划服务3、市场调查、
市场营销及市场推广策划服务4、开展企业管理培训,提高企业素质5、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的展销会或交易会6、组织协调出国、出境进行考察、访问、培训、学习及参加各种会展活动7、加强与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工商界人士、社团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8、企业各种资质认证服务9、
资产评估、信用担保及银行融资服务咨询10、投资项目考察和招商引资服务11、调解经济纠纷及有关法律服务12、会员互助系统计划13、承办企业的委托事项14、对帮助商会发展新会员成绩突出的,视情况提供免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