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从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涉嫌受贿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邹和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12年7月,
湖南省纪委对邹和平进行立案调查。 2012年9月下旬,湖南省政府决定免去邹和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2013年1月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邹和平涉嫌受贿案移交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依法立案侦查。
2014年8月1日,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涉嫌受贿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邹和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