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和平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
邹和平,男,汉族,湖南湘阴县人,大学文化。
曾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4年8月1日,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涉嫌受贿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邹和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人物履历
1973.09 —1976.12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
1976.12 —1984.05 长沙船舶厂干部、副科长
1984.06 —1990.11 湖南省交通厅人事教育处副、正主任科员
1990.11 —1995.11 湖南省交通厅人事劳资教育处副处长。其中1994年8月兼任部电视中专湖南分校校长(正处级)
1995.11 —1999.02 湖南省交通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1999.02 —2009.07 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07 —2012.07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任免信息
2009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邹和平同志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违法问题
违纪内容
自2004年以来,邹和平利用其担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收受巨额贿赂。
立案调查
2012年7月,湖南省纪委对邹和平进行立案调查。   2012年9月下旬,湖南省政府决定免去邹和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2013年1月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邹和平涉嫌受贿案移交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依法立案侦查。
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0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涉嫌受贿犯罪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和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审判结果
2014年8月1日,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涉嫌受贿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邹和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违法问题
违纪内容
立案调查
刑事拘留
审判结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