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汉衡(?~795)
唐朝大臣。今平人。始为沂州费县令,
滑州节度使令狐章奏署为掌书记,累迁
殿中侍御史。
李豫大历六年(771),拜检校
礼部员外郎,充和
吐蕃副使;使还,迁右司郎中,改万年令。德宗
建中二年(781)三月,拜殿中
少监、兼
御史大夫,充和蕃使。十二月,至吐蕃,吐蕃赞普(王)以唐臣礼见;言灵州(治今宁夏灵武西南)之西唐蕃当以
贺兰山为界,请汉衡请示朝廷。
简介崔汉衡,汉衡遣判官与吐蕃使者入奏,德宗准其请。建中三年九月,自吐蕃归,赞普遣其臣区颊赞随入朝,汉衡进鸿胪卿。建中四年,吐蕃朝贡,朝廷加汉衡检校工部尚书,复使吐蕃。此年九月,泾源兵在京哗变,立
朱泚为帝,德宗出奔
乾县(今陕西乾县),
吐蕃于次年遣将帅助唐将
浑瑊败朱泚兵于武功,汉衡因功转检校
兵部尚书,兼
秘书监,
唐长安城留守。不久,真拜兵部尚书,为东都、淄青、魏博赈给宣慰使。
贞元元年(785),为
幽州宣慰使。所至皆称职。贞元三年,朝廷以浑为会盟使,崔汉衡为副使,与吐蕃会盟于
平凉市(今甘肃固原),吐蕃背约,设伏兵擒杀唐官与兵卒,浑瑊仅以身免,汉衡则被擒。汉衡被解至
临夏回族自治州(今甘肃临夏东北),吐蕃大相(宰相)尚结赞因其常使吐蕃,将其放还。贞元四年,加检校吏部尚书,出为晋慈隰观察使,又加都防御使。贞元十一年卒,赠尚书左仆射。
博陵仁人,圣朝名臣。端洁忠纯,明亮清真。大信不约,至诚可亲。夷白体道,中和立德。志学
弘道,属词丽则。特立公器,频更右职。文昌起草,京县推雄。升台弄印,出塞和戎。俾兹丑类,罔不推震。巡尚齐鲁,抚临幽。
通道河,宣风海裔。咸布德泽,无遗巨细。内掌邦政,出为
刺史。我武惟扬,所部以肃。四人按堵,三壤和塾。匪懈致理,竟于位。邦人罢市,将校掩泪。明诏褒赠,哀荣斯备。松有族,实惟洛中。今也合,复归于东。此玄壤,凛然清风。令子孝女,扶羸送终。承休不替,贻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