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
中国基层的农村行政单元
行政村,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单位,是上接政府下联百姓的最基层组织。
行政村是为了便于国家管理,在乡镇政府以下建立了最基层的农村行政单元。行政村由一套领导班子(党支部、村委会)管理,其下属的不同自然村则设置平行的不同行政小组(村民小组),每组一个组长。自然村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管理和领导。
1998年底止,中国村庄总数3557700个,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地751861个。随着撤乡建镇和迁村并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村庄减少101635个,村镇总人口98333.7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229.72万人,占村镇总人口的8.37%。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691510个行政村,261.7万个自然村。截至2022年,中国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宽带”。
定义
行政村是中原地区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单位,是上接政府下联百姓的最基层组织。中国行政系统中乡村地区最小的行政单位。行政村一词不单是聚落范畴,而是行政范畴,一个行政村可以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自然村组成,一个大的自然村,也可以设置一个或分设几个行政村。行政村的主要职能是对所属居民实行行政管理。其建制可以因自然村的兴衰而变动,也可以因行政体制的变动而变动。
历史沿革
在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代,自然聚落的原始村落便已经在中国广泛地域内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春秋至汉代时期,出现了一种名为“里”的行政建制,它不仅是一种自然聚落,还设有主管官员。在这个时期,里的组织经历了从血缘关系到地域组织的转变。
魏晋南北朝时期,村坞开始逐渐取代里邑,标志着国家对编户齐民的控制逐渐减弱。在这个时期,村和在战乱中应运而生的坞、堡、壁、垒等聚居形式开始出现,这些都不是国家行政系统的正式组成部分,而是在豪族庄园和聚坞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
从隋唐开始,尤其是宋代以后,村逐渐演变为里社并存时期。在这个时期,里代表了朝廷官治延伸到村的触角,而社则代表了村中自治组织的形成。这种里社并存的现象一直延续到中国封建社会结束,随后被新的乡村行政管理体系所取代。
20世纪初,现代意义的行政村出现。各个政权加强了对农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将居民划分到各地域进行管理。山西省率先实施村制简章,规定一定人口规模以上的村落设村长、村副等职位。随后其他省份也相继推行村制。国民政府时期的村规模过小,未能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新中国建立后,行政村经历了演变。初期,农民协会接替了民国时期的村级管理组织职能。随后,随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行政村与高级合作社合并,形成“政社合一”的村级组织。到人民公社制度时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为生产大队,成为农村基本核算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高度集中的村级组织逐渐暴露出弊端。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新的基层村级组织应运而生。村民委员会作为自治性组织逐渐取代生产大队,协助乡镇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并扩大社会职能。
管理
行政村由若干个自然村组成。行政村由一套领导班子(党支部、村委会)管理,其下属的不同自然村则设置平行的不同行政小组(村民小组),每组一个组长。自然村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管理和领导。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共计分为六章,包括总则、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附则。
参考资料
..2024-01-27
李小云等:和美是中国式的乡村价值追求.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2024-01-27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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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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