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在1965年至1998年间存在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位于湖北省东部,其行政中心为咸宁县。专区成立时辖有
咸宁市、
嘉鱼县、
赤壁市、
通山县、
通城县、
崇阳县、
阳新县、
鄂城区、武昌共9个县。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咸宁专区经历了多次变更,最终在1998年被撤销,转而设立地级咸宁市。
在1975年和1979年,
江夏区和
鄂城县分别被划归至武汉市和
黄冈市地区。1983年8月,
咸宁县被撤销,改设立为县级咸宁市。1986年6月,蒲圻县也被撤销,改设立为县级蒲圻市,该市在1998年10月更名为赤壁市。1997年,阳新县被划归至
黄石市。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
咸宁市地区被撤销,成立地级咸宁市,并撤销了原县级咸宁市,同时设立
咸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