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征收法研究》以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为基础和切入点,系统地对不动产征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建了完整的不动产征收制度理论框架体系。全书分为八章,从财产权的宪法含义、保障和限制延及征收的各个要件等方面进行研究,体系完整,论述翔实。
房绍坤,1962年10月生,
辽宁省康平县人,现任
烟台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
辽宁大学并获法学
学士,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并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起在烟台大学任教,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称号。代表性著作有:《民商法原理》、《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物权法用益物权编》等;代表性论文有:《民事立法瑕及其原因与矫正》、《用益物权三论》、《论私法自治与物权法定之辩证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