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绍坤,男,
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
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
烟台大学校长。2018年5月起在
吉林大学法学院任职。
现任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81年10月至1985年7月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现在
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
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台大学副校长等职。
2009年4月——2017年2月任烟台大学校长,2018年5月起在
吉林大学法学院任职。
任免信息
为申报长江学者(按规定现职校领导不能申报)及专心从事学术研究,于2016年5月正式提出了辞职申请,并于2017年4月12日,房绍坤正式卸任
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主要成就
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
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2006年入选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承担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0余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13项。
研究方向
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
教研课题
1.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房地产法),教育部项目,2006—2007年
2.法学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2001—2005年
3.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烟台大学项目,2001—2005年
学术成果
教学研究论文
1.《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意义的探讨》,载《
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10期
2.《如何顺利地通过律师自学考试》,载《中国当代教育》2003年第7期
3.《当代法律家培养的困境及出路》,载《
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4.《WTO与中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载《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5.《21世纪法学专业的教育方法及其改革》,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高教研究专辑
6.《21世纪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宏观思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高教专辑
7.《构建富有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水平稳步提高》,载《传承历史呼唤未来》,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教学表彰/奖励
1.全国首届高等学校“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003年(证书)
2.《民法》(教材),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
一等奖(第二位),2006年(证书)
3.《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思路、特色与成效》,
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2005年
4.《法学院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的构想》,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二等奖(首位),2002年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年
6.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2012年
学术研究课题
1.《
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2005年,负责人
2.《中国未来民法典·继承权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1—2003年,第二位
3.《特许物权研究》,司法部科研课题,2003—2005年,负责人
4.《矿业权法律制度研究》,
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5.《山东省水权及其市场化理论研究》,山东省软科学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6、《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论文著作
1.《论高度危险作业的民事责任》,《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
2.《论雇佣人的民事责任》,《法学研究》1992年第4期
3.《民事立法瑕及其原因与矫正》,《
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4.《典权基本问题研究》,《法学研究》1993年第5期
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造》,《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6.《用益物权三论》,《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
7.《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问题》,《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8.《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问题与对策》,《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
10.《民商法原理》(四卷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新合同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民商法问题研究与适用》,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版
13.《继承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版
15.《
物权法用益物权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6.《
公益征收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社会活动
任职经历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会长。
获得荣誉
1.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
2.全国优秀教师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7.《民商法原理》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新合同法原理》获山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9.《继承法研究》获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三等奖10.《民法》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11.《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2.《
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获山东省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等奖、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13.《
公益征收法研究》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14.2018年5月,入选2017年度“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