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霞:
浙江省舟山市群众艺术馆摄影干部。
专科学历,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理事,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理事,
舟山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国家高级摄影师,《中华摄影》、《现代摄影报》特约记者。
主要业绩:有近百幅作品在中国及中国台湾省、
日本、美国、
马来西亚、
乌克兰、
奥地利、
意大利等国报刊发表与获奖。其中作品《古镇晨韵》获第十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勋条奖和全国第十三届
群星奖优秀奖、浙江省全国群星奖推选展大奖;《身体≠商品》获第二十届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奖;《锦绣人生》获马来西亚第二十五届国际摄影艺术展入选奖;《婚前》获
上海市第六届国际摄影艺术展入选奖;《贻贝加工》获
丽水市国际
摄影艺术展优秀奖、第二届
浙江省群星优秀摄影作品展
一等奖。1998年和2001年由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摄影家协会举办《包丽霞摄影作品展》和《包丽霞走进西藏》摄影作品在
舟山市展出。2002年获《
大众摄影》全国十佳摄影师。2003年由
日本写真交流会主办、日本
姬路市教育委员会协办的《中国女摄影家包丽霞摄影展》在日本姬路市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