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煊
清朝河南道御史
张煊(?-1651年),出生于山西介休,是明末清初的政治人物。他在明朝崇祯年间考取进士,历任知县等职务,最终升任河南道御史。由于不畏权势,他遭到大学士陈演的诬陷并被捕入狱,但在获释后返回家乡。清军入关后,张煊投降清朝,并继续担任官职。然而,在顺治帝八年的弹劾案件中,他遭受冤屈被判处死刑,但不久后获得平反,追赠太常寺卿。
人物经历
张煊于崇祯元年(1628年)成为进士,随后从知县逐步晋升为河南道御史。他的直言不讳导致他被大学士陈演诬陷,从而被投入监狱。幸运的是,他后来得到了释放,并得以回到故乡。顺治元年(1644年),在侍郎刘余佑的推荐下,张煊再次被任命为河南道御史。在他母亲去世后,他按照传统习俗服丧三年,期间暂时离任。服丧期结束后,他被重新任命为浙江省道御史,并同时负责河南道的工作。
顺治八年(1651年),张煊因弹劾吏部尚书陈名夏等人在甄选御史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而受到关注。他在上书中列举了陈名夏的多项罪状,并提到了其他官员的问题。尽管张煊的指控得到了巽亲王爱新觉罗·满达海的支持,但由于吏部尚书谭泰的干预,张煊最终被判绞刑。然而,仅过了三个月,谭泰因违法乱纪被处决。顺治帝九年(1652年)正月,皇帝下令重审张煊一案。经过审查,洪承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而陈名夏则试图通过虚假陈述来逃避责任。最终,陈名夏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失去了官职,而张煊则被追封为太常寺卿,他的儿子张基远也因此被授予官职,最高达到礼部侍郎的职位。
史籍记载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传三十一》
参考资料
张 煊.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2024-08-09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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