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检元,男,
汉族,1962年9月出生,
衡南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7年4月20日,
衡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刘检元同志为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2010年至2022年,刘检元在担任衡阳市人防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胞弟刘某某、外甥女贺某某在承揽衡阳市人防办的工程项目中“提篮子”居间协调、提供帮助,刘某某、贺某某从中共计获利544.22万元。2010年至2018年期间,刘检元违规投资房地产工程项目,共计获利253.4万元。刘检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刘检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3月,
衡阳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衡阳市人防办原主任、二级巡视员刘检元为亲属“提篮子”提供帮助和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6起典型案例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