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与
水资源调查监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机构简介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成立于1974年,是国土资源部中国
地质调查局直属的专业地质调查与
公共服务并重的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自组建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普查部队、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指挥部、中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全国地质
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五个重要时期的历史演变。30多年来,我院承担了一百多项国家和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提交了近千份勘查、科研报告和专著,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开发保护中合理开展利用
地下水资源、监测和保护地质环境、防治
地质灾害等做出了突出贡献。自1999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2000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2003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以来,该院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新的成效。
主要职责
(一)承担水文地质与
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
(二)承担地质灾害调查研究、监测预警和技术装备研发工作,承担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
技术支持。
(三)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承担城市地质、生态地质、
地质遗迹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
(四)承担矿山环境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全国水工环地质信息中心建设工作,开展地质资料、数据公益性服务。
(六)开展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咨询工作。
(七)跟踪国际水工环地质前沿,开展科技平台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八)协调联系省级地质
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服务。
(九)承担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保密处)
负责日常
行政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文秘档案;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组织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点工作督办;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负责信访、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
保密管理工作。
2.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处、协调联络处)
负责
地质调查、科学技术和国际合作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调查、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申报、部署和实施地质调查、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负责委托业务的采购工作;负责项目质量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负责成果评审验收、奖励申报、转化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科学普及工作;负责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与省级地质
环境监测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
3.财务处
负责预算、财务、资产(价值形态)和
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核算、决算、国有资产(价值形态)、
国际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归口管理工作。
4.装备基建处
负责装备和基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装备和基建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装备和基建相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和住房管理工作;负责
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和其他物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调配、劳动用工、岗位管理、技术职称、考核奖惩、
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管理工作;负责
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事故处理、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6.党委办公室(群团处)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院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和地质文化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等工作。
7.纪检审计处
负责院纪检、审计监督工作。承担院纪委日常工作;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
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上级工作安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承担院党委巡察工作的组织与服务。
8.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负责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技术业务机构
主要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研究工作。承担全国和重点区域水资源评价与信息平台建设;承担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战略研究;承担流域尺度水资源调查;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主要承担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工作。承担全国水文地质调查成果汇总集成研究;承担重点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承担地下水模拟研究;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11.地下水监测中心
主要承担地下水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点建设;承担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动态监测;承担全国地下水监测数据汇总集成、分析评价、预警预报与共享服务;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12.水质分析评价室
主要承担水质测试、质量监督和分析评价工作。承担水质样品测试分析;承担国家
地下水监测工程水质测试质量监控;承担全国水质调查监测数据的汇总集成与分析评价;承担水质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示范应用;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主要承担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级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重点区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监测;承担全国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监测数据汇总集成与防治规划研究;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为重点区域地面沉降防控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研究。承担全国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全国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汇总集成与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研究;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政策研究;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为省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15.地质灾害应急协调室
主要承担
地质灾害应急协调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协调、沟通联络、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收集、汇总与分析;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制度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国家级地质灾害防治资源库建设和运行维护。
16.地质灾害调查室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技术研究工作。承担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承担重大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承担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隐患识别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承担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为省级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17.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室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承担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与运行维护;承担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趋势预测;参与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与预警;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为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方法研究和应用示范。承担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工程技术支撑与实施效果评估;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调查研究;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19.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室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研究和应用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承担
地质灾害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制修订;参与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与预警;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为省级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研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20.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室
主要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承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示范;承担生态地质、城市地质调查研究;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21.国土空间评价室
主要承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承担全国和重点区域双评价;承担自然资源重大问题与地质安全风险评估;承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主要承担
古生物化石和地质遗迹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和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与信息平台建设;承担古生物化石和地质遗迹保护研究与监测示范;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23.矿山环境调查监测室
主要承担矿山环境调查监测和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国矿山环境调查和信息平台建设;承担国家级矿山
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矿山生态修复研究和示范;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24.生态修复调查监测室
主要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与规划研究;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支撑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地质调查示范;承担相关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承担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和业务交流合作工作。
25.地质信息室
主要承担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部署和研究工作;承担“
地质云”地质环境节点的建设与运行维护;承担网站建设、网络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在线评价业务系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承担成果资料的数字化、数据库集成、建设与共享服务。
26.期刊编辑与资料室
主要承担期刊编辑出版和地质资料管理。承担《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的编辑、出版与发行;负责地质环境调查与科学研究成果资料的汇交管理与保管;负责院涉密图件和资料的保密管理。
其他机构
27.后勤管理处
负责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房屋、通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住房改革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食堂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获得荣誉
2015年7月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揭晓,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荣获此殊荣。
2015年2月,获得中央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单位概况.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网.2021-11-12
机构概况.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网.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