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来福,男,
汉族,1960年11月出生。曾任
白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6年9月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77年07月至1977年12月
抚松县新屯子公社知青;
1977年12月至1979年09月 吉林省抚松县新屯子公社中心校民办教师;
1979年09月至1982年04月 共青团吉林省抚松县新屯子公社副书记;
1982年04月至1983年07月 吉林省抚松县纪委干事;
1983年07月至1983年10月 吉林省抚松县新屯子乡副乡长;
1983年10月至1990年03月 任共青团
吉林省抚松县委副书记、书记;
1990年03月至1991年03月 任吉林省抚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1年03月至1991年09月 任
抚松县松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1年09月至1994年10月 任吉林省抚松县松郊乡党委书记;
1994年10月至1997年07月 任吉林省抚松县
万良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7年07月至2000年09月 任
白山市特产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09月至2001年10月 任吉林省白山市
浑江区区政府副区长;
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 任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3年12月至2005年04月 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长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5年04月至2006年08月 任吉林省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信访局局长;
2006年08月至2011年01月 任吉林省靖宇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01月至2011年08月 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1年08月至2012年12月 任
吉林省长白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6年06月 任
白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6月,据吉林省纪委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白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褚来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双开
2016年9月,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白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褚来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褚来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为亲友在产品销售,获取林地、参地使用权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褚来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褚来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