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元善(字台山)是
明朝普安州(今贵州盘县)人,于
嘉靖二十二年(公元1543年)成为
举人。他先后担任峨县知县、民部司徒郎、
通州区判、
涿州市知州等职务。虽然曾被下狱,但获释后再次被为辰州府
州判,所到之处都有出色表现。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他被升为
四川省按察事。邵元善和他的兄弟
邵元吉都是当时文学界的名人。他尤其擅长写词赋和吟咏,著有《贤奕稿》一书,陈宗虞为之作序。他还写了一首
七言古诗,歌咏了“红岩”碑文,这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伟大古迹,这首诗也是首次公诸于世。
授峨县知县,升民部司徒郎,又被谪
通州区判,改
涿州市知州。后被下狱,获释后再谪辰州府
州判,所到之外,皆有佳绩。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擢升为
四川省按察佥事。元善与其兄
李元吉皆文誉一时。元善尤擅长词赋,工吟咏,著有《贤奕稿》,陈宗虞为之作序。曾写有歌咏"红岩"碑文的
七言古诗一首,把中华民族的这一伟大古迹首次公诸于世。其诗为:"红崖削立一千丈,刻划盘回非一状。参差时作鼎钟形,腾掷或成飞走象。
诸葛亮曾闻此驻兵,至今
铜鼓有遗声。即看壁上纷奇诡,图谱浑疑尚诅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