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策
明代江西按察司佥事
林策(约1508-1553年),字直夫,号丹峰,漳州市漳浦县人,军籍。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三百八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七名进士。历任绍兴市府萧山知县、大理寺右评事、大理寺右寺正、江西按察司事等职。
人物生平
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授浙江绍兴府萧山知县。林策上任后,整顿徭役,编制清册,公布于众,胥吏无法为奸作弊。萧山区有闻家堰,控制浙江省之水,旧时用泥土筑成,每遇洪水,就被冲坏。
林策亲至实地勘察,重筑水坝,改用石块筑成坝堤,设有闸门以泄洪,并建立蓄水泄水制度,灌溉水田万亩。林策重视振兴学校,政事空暇,就到学宫亲自给士子讲道术、课文艺,所拔俊士,尽登科第,其知人之鉴,为世人所敬佩。萧山人民感其恩德,立碑纪念。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林策升大理寺右评事。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升大理寺右寺正。林策精通律例,批驳公允得当,同僚深为敬服,离任数十年,大理寺官员尚思念他。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江西按察司佥事。他与莆田市魏一恭长乐区郑世威同是福建人,同在江西按察司任职,被称为“闽三杰士”。
嘉靖间,林策向朱厚熜上疏陈述高祖母陈氏寡守,曾惨遭凌,又抚养幼子成人,乞请恩赐旌表。嘉靖皇帝准奏,在漳州城西仓巷口立“世联甲科,天笃贞义”坊表以褒彰,树陈氏为母仪,奕世瞻依(坊表后移建城东赤岭关帝庙右边)。
嘉靖三十年(1551年),因父亡故,归家服丧,丧期满后,约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卒于家。
人物关系
曾祖父:林普玄;祖父:林弘;父亲:林泉,母亲:陈氏。兄长:林勋、林材。弟:林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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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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