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年),他被派往
河南省担任知县,先后在
鄢陵县和禹州担任知县。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他被提升为
开封府知府,九月,调任浙江
杭州府知府。
雍正六年(1728年)二月,孙国玺被升为福建
汀漳道。十月,他调任
台湾道,但因家庭原因,请求每年能回家省亲一两次,得到皇上的准许,随后调任盐驿道。
雍正帝七年(1729年)闰七月,他被调任为按察使,十月,擢升为
山东省布政使。
雍正九年(1731年)四月,孙国玺被任命为大理寺少卿,旋即署
浙江省布政使。十月,署河东副总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