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祯,女,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当选议员。2016年10月12日,在
宣誓时辱华,引起社会公愤。
2016年11月15日,
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取消游蕙祯、梁颂恒议员资格。2017年1月16日,香港辱国议员游蕙祯上诉
香港终审法院申请被驳回。
2016年11月15日下午3时半,
香港高等法院就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及律政司提请的“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
宣誓无效、取消议员资格司法复核案作出裁决:取消梁颂恒、游蕙桢议员资格。
2018年6月5日,
量刑裁决作出后,游惠祯一度表示上诉,但最后又变卦称放弃上诉,决定即时服刑,成为阶下囚。
2016年11月1日,人民日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两名当选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就职宣誓时公然宣扬“
香港独立运动”和夹带侮辱国家、民族言辞一事,严重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感情,激起了社会公愤。
梁颂恒、游蕙祯作为中国籍的当选议员在
宣誓时公然挑战
基本法及做出有辱国家形象的行为,完全违背了宪法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义务,同时也违反了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居民应当承担的遵守基本法的义务。(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
2016年11月2日,据
台湾省“中央社”报道,
腾讯控股创办人
马化腾及
创维集团创办人
黄宏生等近100人,在《
星岛日报》头版刊登联署广告,指梁、游两人“侮辱中国人民,严重伤害全体
华族感情”,广告要求两人“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并要求依法撤销两人的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