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强,
汉族,山东
海阳市人,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毕业于
西北政法大学。
刘永强,1990年——2003年在
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全国检察机关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2003年至今在
西南科技大学任教,历任刑法教研室主任、院长助理、党总支委员、副院长。主讲
刑法学、
犯罪学、外国刑法学等课程;在《
中国高等教育》、《
中国司法》、《河北法学》、《
甘肃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5篇,副主编省统编教材1部,主持教育部、
四川省社会科学项目各1项,
四川省教育厅项目1项,获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1项,获
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1项,获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优秀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