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举,男,
汉族,1959年1月生,四川
都江堰市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4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曾任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巡视员。
2020年10月,杨洪举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80年4月至1981年10月,在灌县白沙乡卫生院工作;
1981年10月至1983年11月,在灌县计生办工作;
1983年11月至1987年3月,任灌县卫生局副局长;
1987年3月至1992年5月,任都江堰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2年5月至1995年5月,任
都江堰市灌口镇党委书记;
1995年5月至1995年11月,任都江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5年11月至1997年11月,任都江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1997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
成都市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郫县县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郫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郫县县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成都市
金牛区委副书记;
2010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成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任成都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任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成都市委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任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巡视员;
2019年2月,退休。
人物事件
政务警告
2019年4月22日,针对
成都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给予时任成都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洪举政务警告处分。
违纪被查
2019年12月16日,杨洪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0年10月,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巡视员杨洪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洪举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杨洪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
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洪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