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字性诚。1893年生。
沈阳市(今辽宁沈阳市)人。1913年毕业于奉天两级师范学校音乐美术专业。1927年考入
哈尔滨市俄国人创办的“俄侨音乐传习所”,攻习
声乐。1931年以优异成绩毕业。
1935年,应中国共产党党员金剑啸的邀请,加入了中共外围组织“哈尔滨口琴社”,担任音乐顾问兼总指挥。1936年,指挥排练了大型音乐《沈阳月》(原名《九·一八》)。乐曲主要谱写
日寇统治下的
东北地区,山河破碎,哀鸿遍野,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英勇奋战,不屈不挠,同侵略者作殊死的斗争。
《沈阳月》第一次公演,即引起观众的强烈反响,很多报纸纷纷发表文章评赞。第二次预定公演3天,场场观众爆满,不得不加演两天。为了扩大抗日宣传,在中共地下党组织和日伪放送局中爱国志士的帮助下,又将《沈阳月》搬上电台广播。1937年4月,“
哈尔滨市口琴社”遭到破坏,金剑啸、刘忠等均被逮捕。刘忠在押7天,受尽酷刑,经中共地下党组织及家属多方营救,保释出狱。
1938年,日伪哈尔滨中央放送局的依托团体“F·Y合唱团”成立,刘忠任该团艺术指导。他把许多世界名曲填以中国古诗词,借以表达内心强烈的爱国情感,如《长恨歌》、《浪淘沙》、《赴战》等歌曲。自30年代起,一直在哈尔滨第一中学、女子中学等校教授音乐课。他不赞成学生唱当时流行的内容不健康的歌曲,亲自为《大江东去》、《
满江红》等雄壮有力的古典诗词谱曲,教学生演唱,深受师生喜爱。
刘忠在音乐艺术上是学西欧传统
声乐学派的,同时广泛涉猎中国民歌和各种戏曲艺术,从中吸取营养,融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演唱艺术。他的演唱具有吐字清晰,字正腔圆的中国歌特点。嗓音宽厚、圆润、宏亮,是难得的次高音。1941年他的名字载入《满洲艺术年鉴》。
解放后,刘忠继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先后执教于
哈尔滨音乐学校、第四中学、十三中学和二十二中学等学校。他的“声乐发声法”,在音乐教育教学中得到广泛推广。中央歌舞团指挥王一丁,
沈阳音乐学院院长
霍存慧,以及著名歌唱家
李双江等,都曾受教于刘忠。
刘忠自幼爱好书法,师承张延原(伯未)。他在《自叙》中说,学书法既讲究“师门有出处”,又讲究“临摹在功深”。主张临摹碑帖要绝对忠实原作,不可附会己见随意变化。一定要做到“若从碑版摹神似,点划不能苟一丝”;但又不能死守一碑,不知变化。要含古而化,参通其妙理,贵在融汇众长。他青年时代摹写的《广武将军碑》,在沦陷时期的
东北地区书法大展中获第一名。当时自命为书坛圣手的满清遗老
郑孝胥,赞誉他的书法:“能脱尘境,旁若无人,此君书法压倒吾辈”。
60年代初,在
哈尔滨师范大学和艺术学院美术系教授书法课。1965年退休后,每日临池不辍。晚年书法既有汉风魏骨之神,又有雄浑飘逸之势。中国画院院长
尹瘦石评赞:“刘忠之
汉隶,沉稳、厚重,绝无楷法,已从汉隶中化出个人风格,晚年自成一家,国内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