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善恒(1897—1964),字铁崖,湖南常德人。民国2年(1913),随兄去
上海市,就读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毕业后赴
日本留学,入
庆应义塾大学学习财政。因从事爱国学生运动,被日本政府驱逐回国。民国37年(1948)出任
广东省财政厅长。1957年被错划为
右派。1964年去世,终年66岁。
后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民国12年(1923)毕业。不久又再度出洋,赴
英国伦敦大学研究生院专攻
财政学,成为英国著名教授
拉斯基的学生。
民国16年(1927)学成归国,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南京
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大学教授十余年。著有《赋税论》、《公债论》、《财政行政论》等数百万字的巨著,被
商务印书馆列为“大学丛书”。
民国30年(1941),省政府主席
薛岳要发行金融公债3000万元,胡善恒认为湖南地处抗日前线,屡遭战祸,民不聊生,不应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因而反对此举,后出走重庆,以示抗争,发行公债之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