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守义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
方守义,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辽阳市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经济系毕业,学士。曾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3年6月,方守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历任辽阳市文圣区副区长,辽阳市文圣区委常委、副区长,辽阳市文圣区委副书记、区长,辽阳市文圣区委书记,辽阳市宏伟区委书记,辽阳市宏伟区委书记、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辽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铁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01月,任铁岭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7年01月至2017年12月,任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01月至2023年01月,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12日,辽宁省铁岭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辽宁省委决定:方守义同志不再担任铁岭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铁岭市市长职务,另有任用。
2018年3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方守义为辽宁省民政厅厅长。
人物事件
2023年6月9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守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方守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守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