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1909—1993),原名陈贺龙,男,
江西省弋阳县人,1909年1月13日出生。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11月,参加了方志敏和中共弋阳县支部领导的
漆工镇农民暴动并加入了暴动后成立的农民自卫军。
参加了1927年12月由方志敏领导的
弋阳县、横峰地区武装起义(弋横暴动),武装起义胜利后,成立了土地革命军,陈云龙同志任通讯员。
1930年8月,赣东北红军整编,正式成立
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陈云龙同志任连长。参加了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战斗,陈云龙同志在战斗中英勇顽强,多次负伤。
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时,因伤被留在根据地,在闽西坚持三年游击战争,曾担任中队长、大队长等职务。
西安事变后,国共合作抗日,中国共产党在江南的各支游击队合编为
新四军,陈云龙同志在新四军军部任侦察参谋。
1940年起,陈云龙同志蒙冤受屈五年,险被误杀,从此将名字由陈贺龙改为陈云龙。但他对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忠贞不渝,随部队转战
长江南北、
华中地区,与敌人面对面的厮杀,多次负伤,浴血奋战。
1955年,陈云龙同志被授予大校军衔,二级
八一勋章、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陈云龙同志为我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和我军的后勤保障工作呕心沥血,竭尽全力,经常昏倒在工作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