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朝宾(1510年-1571年),字应之,号观吾,福建晋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进士出身。史朝宾是
史继偕的父从兄。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史朝宾中进士,任
刑部郎中。因
杨继盛弹劾
严嵩,史朝宾为杨继盛收殓并设
牌位哭祭,因此被贬为
泰州市通判。
隆庆初年,史朝宾升任鸿胪寺卿。史朝宾所著有《观吾集》和《史氏内范》。
嘉靖
丁丑(1547年)进士,授刑部
主事,
员外郎。适兵部郎杨继盛论严嵩纳贿国十大罪五奸,下司寇狱。嵩子世蕃,令其党
李世荣、
何鳌、
王学益等,密语朝宾,必杀杨。朝宾正色曰:“有律在,何可枉也?”王学益瞠目曰:“司官狗名,予老矣,惟知主上意耳。”于是,以诈传亲王令旨拟绞。自为稿,强令署名。朝宾署奏末云:“
杨继盛语虽误,心实无他。惟复悯其狂愚,发远戍,以全好生之德。”奏入,嵩怒甚。杨竟坐大辟。朝宾降三级,外调判
泰州市,量移
扬州市,迁南户部。丁艰,服阕,补工部郎,分署
张秋镇。嵩败,
徐阶为相,擢尚宝
少卿、南京大理丞,复署应天府丞,晋鸿胪寺卿,卒。穆宗朝,诏赐谕祭。朝宾中外所至,廉能著声。西曹狱时,委曲匡救。既殁,囊橐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