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跃
曾任天津港公司总裁
郑庆跃,男,1962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天津港股份总裁,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15年8月27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11月9日,法院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人物经历
曾任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免去郑庆跃天津港股份总裁、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总裁郑庆跃,在主持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期间,领导、督促所属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天津港集团公司以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下属规划建设部门违规“同意”瑞海公司建设危化品堆场毫不知情,导致瑞海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法院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轶事典故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经调查发现,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2015年8月27日,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天津港股份总裁郑庆跃(正厅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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