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男,
汉族,1964年3月出生,
吉林省九台区人。
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九台物资局业务计划员、团委书记;九台金属回收公司副经理;九台物资局党办主任;九台市金属回收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九台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经理、支部书记;九台市物资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兼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九台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德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德惠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德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2010年11月24日,中共吉林省
德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刘长春为德惠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2年2月1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长春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建议刘长春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2023年3月6日消息,春城热力发布公告,刘长春因工作调整,已提出辞任董事长及
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3月6日起生效。
2013年7月6日,国务院对
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这起事故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
吉林省德惠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长春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