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道行,男,
汉族,1949年3月生,广东深圳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
中山大学物理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大学(普)学历。曾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年12月,梁道行受贿一案在
肇庆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道行以受贿罪获刑10年。法院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94.851万元、
港元178万元和美元5000元。
1970年11月-1973年12月,中山大学物理系
无线电技术专业学生;
1997年12月-2002年02月,中共
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9年4月)、党组书记(1999年5月);
2002年02月-2009年02月,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海外交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2003年1月)。分管体育工作。
2012年12月,据
广东省纪委消息,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一些接触过梁道行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当地记者称,梁道行严重违纪或与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经费问题有关。
2013年03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
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梁道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梁道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
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道行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被“双规”并开除党籍后,官方未能再更新梁道行案的消息。但在2013年7月,《广东党风》杂志就该案部分细节进行披露,在这本由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主管、主办刊物中,梁道行成为反腐倡廉的反面典型。该文披露,“双规”期间的梁道行焦躁不安,一天至少抽掉一包甚至两三包香烟。为对抗调查组问话,他要么三缄其口,要么避重就轻,仍幻想着可以“逃过一劫”。通过调查组的努力开导,才让其最终幡然醒悟。
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受贿一案在
肇庆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道行以受贿罪获刑10年。法院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94.851万元、
港元178万元和美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