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民
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蔡永民,男,1961年7月出生于蒲城县。他是一位民商法学者、教授和硕士生导师。1984年,他在吉林大学法律系获得本科学位,1990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曾在兰州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03年,他成为法国埃克斯艾克斯-马赛大学的访问学者,2004年成为香港大学的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起,他担任江南大学法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青蓝工程”法学学科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他还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他曾担任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和江南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人物简介
蔡永民,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1990年于兰州大学法律系硕士,后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博士 1998年至2006年任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2006年至2011年任江南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民商法学者,教授,硕士生导师,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江南大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自1984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法国埃克斯艾克斯-马赛大学访问学者。2004年香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起任江南大学法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青蓝工程”法学学科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无锡市政法委特约研究员等。
主要著作
先后由兰州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市场经济法学》、《物权法论》、《债权法论》、《比较担保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法学》等学术著作。
主要论文
在在《中国法学》、《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
主要课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西部资源开发与物权激励功能研究》、《生物新技术引发的科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日本世川良一基金项目一项:《担保法比较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项目一项:《检察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研究》;甘肃省软课题项目一项:《生物新技术引发的科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无锡市“333”工程项目一项:《建立海外人才集聚长效机制研究》。
承担的主要课程:分别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民法学》、《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马克思主义财产法》等课程。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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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术兼职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主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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