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同同志于1949年1月出生,男,
汉族,
渝中区人,教授,中共党员。1982年1月于
重庆师范大学物理专业毕业留校任教;历任物理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人事处处长、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2003年9月,任重庆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07年5月,任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9年10月任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院长;兼任
重庆市高教学会理事、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高职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评审专家。
课题《重庆人才发展战略研究》获人事部科研成果
三等奖;荣获“重庆市高等学校管理先进个人”、“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重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重庆市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杰出院长”、“重庆市第三届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