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大师工作室”,由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公元2008年9月10日上午,在位于中国上海市
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的
上海戏剧学院内挂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并承诺修建“余大师工作室”办公用楼,并向余颁发了文化顾问证书。
而所谓的“余秋雨大师工作室”是以某市教委出面“挂牌”的“人名+大师+机构名”的命名方式,或乃绝无仅有,可谓史无前例,可能空前绝后。其中的“大师”称号,既无行业分类,也没法理依据,是引发争议的焦点。
“余大师”以行文招市,有人推测为文类“大师”;而文类“大师”除了学校任命的教授,学术界对品学卓越的学界泰斗尊为“国学大师”,同时代的
王国维、
陈寅恪等也没政府挂牌给予“大师”称号之说,以余某的学术人品,似离“大师”还相去甚远,招睐一众唏嘘实所难免。
余秋雨本人对被称为‘大师’一事如是说:“在听到成立‘余秋雨大师工作室’这个消息后,我曾作过几次努力,“希望删去‘大师’这两个字,但没有成功。后来我想,比‘大’字等级更高的是‘老’字,一个人先成‘大人’才能成为‘老人’,那么,既然我已经做了大半辈子的‘老师’,那就后退一步叫叫‘大师’也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