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是广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水路运输、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研究制定港航发展战略。负责编制港口、航道、锚地等相关规划。
(三)推进港航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组织拟订港航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四)负责港口
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港口经营许可。依法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部、省属单位除外)船舶制造业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
广州港水域、航道和锚地的行政管理。规范和加强航道建设、维护,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七)负责港口工程建设、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港口
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水路运输的生产安全工作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九)负责港口、水路运输数据信息的采集、发布、统计和管理利用工作。
(十)负责水路军事运输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国家重点物资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等的运输工作。
(十一)负责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
广州港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船舶进出港、锚泊、引航、船舶交易等
公共服务。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
简政放权。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原广州港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和原市交委港口管理职能全部划入市港务局,为机关履行职能提供保障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交由市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4、承担部门信息化应用等工作。
5、负责推动国际港航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1、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港航发展研究并组织拟订港航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3、拟订港航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4、编制港口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6、推动港航科技进步,组织港航科技信息化成果推广应用。
7、负责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的相关工作。
8、组织实施水路领域统计,开展行业
交通运输统计工作。
9、协调港口水运与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
10、推进港航法治环境建设,开展普法工作。
11、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批,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水运管理处(审批管理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的许可和备案管理。
2、负责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市场监管工作。
3、负责水路运输经营领域相关统计和分析预测。
4、负责船舶交易监督管理。
5、负责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协调
有关部门,促进水运行业安全管理。
6、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报送工作。
7、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编制权责清单。
(四)港口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处)
1、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2、负责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工作。
3、负责水路军事运输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4、负责指导港口经营发展、行业分析研究预测。
5、协调“内陆港”开发建设、配套铁路班列运输等相关工作。
6、负责协调指导港口生产、推动集装箱运输、班轮航线开辟以及港口项目
招商引资等工作。
7、负责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8、负责疏港工作。
9、监督指导船舶进出港、锚泊、引航等工作。
10、联系口岸查验单位,优化港口通关环境。
12、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航道和建设管理处
1、负责
广州港水域、航道和锚地的
行政管理和水运建设市场监管。
2、开展航道、港口工程建设的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3、拟订年度港航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计划。
4、负责航道通告发布工作。
5、负责航道、锚地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后期评价工作。
6、按照批准的航道和锚地建设、维护项目实施计划申请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水运工程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8、指导协调港口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和报送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质量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六)人事处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
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指导并协助直属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聘用等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广州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
广州港引航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