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贤,男,1963年3月生,
扬中市人,法学博士,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基本理论、行政程序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负责人、
江苏省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苏州市委常委兼法工委主任、民盟苏州大学委员会主委。
其中,1994年9月—1997年7月苏州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99年9月—2002年7月苏州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2年晋升为教授。现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负责人、
江苏省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曾当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苏州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兼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委员、民盟苏州市委常委兼法工委主任、民盟苏州大学委员会主 委。
《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意义》获苏州市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
三等奖(2001年)
《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角度的研究》获2001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
《行政裁量基准: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第一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优秀成果
一等奖(2010年)
独著、合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角度研究》、《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比较行政法-港澳台行政法析论》、《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与制度完善》、《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制史教程》、《行政许可法教程》、《行政法学名著导读》、《中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教材十余部;在《
中国法学》等法学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奖励。曾当选
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苏州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曾获苏州大学教学先进个人奖、苏州大学苏鑫教学奖。
独著、合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角度研究》、《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比较行政法-港澳台行政法析论》、《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与制度完善》、《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制史教程》、《行政许可法教程》、《行政法学名著导读》、《中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与实践》、《
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研究》、《行政公益诉讼研究》等专著、教材十余部;在《
中国法学》等法学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