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特例市是根据1999年修改的《地方自治法》开始设立的,设立条件为人口20万人以上,并经市议会及所属
都道府县议会之议决,可被指定为特例市。其职能权限介于核心市与普通市之间,即比普通市多了批准开发项目、指定限制噪音区域和监管停车场的权限。特例市(
日语:特例市/とくれいし Tokurei shi)自2000年开始实施,拥有较一般市更多原本属于都道府县的权限,但少于中核市。2015年4月1日起,特例市制度在新版《地方自治法》中被废除,人口达到20万的城市可直接申请成为
中核集团市。未升格的特例市仍可维持原有的自治权限,称为“施行时特例市”(施行时特例市/しこうじとくれいし Shikōji Tokurei shi)。特例市制度废除后五年内,即2020年4月1日前,人口未达到20万的特例市也可申请成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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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馆市(
北海道):2000年11月1日成为特例市,直到2005年10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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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市(
静冈县):2001年4月1日定成为特例市,直到2003年4月1日与
静冈市合并重新为设立的静冈市,成为中核市,目前静冈市已成为
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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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山口县):2002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5年2月13日与菊川町、丰田町、丰浦町、丰北町合并为新成立的下关市,继续被指定为特例市,直到2005年10月1日升格为
中核集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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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冈市(
岩手县):2000年11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8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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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留米(
福冈县):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8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 前桥市(
群马县):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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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津市(
滋贺县):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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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崎市(
兵库县):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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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崎市(群马县):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11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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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中市(
大阪府):2001年4月1日成为特例市,2012年4月1日升格为中核市。
人口已超过20万,未满30万,但尚未预定或计划成为特例市的城市:
上尾市(
埼玉县)、
市原(
千叶县)、
府中市(
东京)、
调布市(东京都)、
津市(
三重县)和
徳岛市(
德岛县)。